路内与路侧停车价格的差异化可引导车辆停放的位置,改善交通压力,使停车分布更合理,价格的制定可以根据交通状况、路段情况、投入的成本等因素进行制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根据停车位市场的供需关系,停车费可以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收取不同的费用。即使是在同意区域,也应当根据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制定不同的价格战略,并且不违背路内高于路外、忙时高于闲时的原则。可适当加大路内停车位与路外停车位的价格差距,鼓励车主到路外停车位停车。还要根据车型的大小,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管理办法》还提出,根据城市的道路资源应当对路内停车位总量进行控制,其规模不应大于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的5%,且应设置在道路负荷低于0.7的城市次干路及支路上,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这意味着,路内停车位不会无限增加,路内停车并不是停车首选。
明确多种条件下不得收取停车费
另外《管理办法》还指出,原则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学校、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银行、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单位其停车位不应当收费,若一定要收取费用,则应当由停车设施所在的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路内停车位只是作为路外停车的补充,并不是主流的停车方向,今后在政策上也不会进行鼓励。但是,在一些一、二线城市,路内停车位显得十分重要,由于一些城市车辆保有量不断提升,停车位的总量却基本不变,导致供需紧张。路内停车位能够很好的缓解这一问题,但是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根本办法是建立立体停车场、规划新的停车场等,但是这是周期较长的工程,短期内只能靠路侧停车缓解交通压力。
从成本上来看,路内停车采用最新系统也无需投入大量的成本,并且还可以一定程度内节省人力成本,短期内就能获得效益,对于一些路段可适当的划定路内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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