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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等8部门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05-171910

业部昨日透露,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农业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在生产方面,重点突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经营方面,重点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在管理方面,重点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支撑决策,着力点在互联网技术运用,全面提升政务信息能力和水平;在服务方面,重点强调以互联网运用推进涉农信息综合服务,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在农业农村方面,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

 

    《方案》着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各环节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推进农业在线化和数据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此外,《方案》还明确了未来3年的总体目标,提出到2018年,农业在线化、数据化取得明显进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基本实现,生产智能化和经营网络化迈上新台阶,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并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农业农村等方面提出了11项主要任务。

 

    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将有效推动传统农业升级。目前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信息技术越来越多的应用在农业生产领域,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具体体现为:1、通过物联网实时监测,应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实现精准农业,降低单位成本,提高单位产量;2、互联网技术推动农场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工厂化的流程式运作,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更有助于先进模式的推广复制; 3、“互联网+农业”不仅能够催生巨大数据搜集、信息平台建设等技术服务需求,同时也生产打开了更大的农资产品销售空间。

 

     通过对美国农业信息化商业模式的研究,我们认为,未来“农资+农业信息化”模式更具生命力。美国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大致为两类:一是纯粹的数据服务提供商,主要销售数据产品及开发的配套软件。二是农资平台型企业,依靠信息服务为其农资销售提供增值服务。而美国农业规模化已经开展半个世纪以上,但现阶段单纯农业数据服务提供商的规模相对较小,但“农资+农业信息化”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例如先锋、孟山都等)。我们认为,未来该模式在中国农业发展中亦具备较强生命力,将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农业信息化服务与农资销售有机结合,即通过提供农业信息化的价值增值服务,实现农资产品的价值变现。

 

    我们判断,未来信息化改造是发展现代农业、改变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手段,亦是必然趋势,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看,“农资+农业信息化”的商业模式将更具生命力。

 

 

本文转载于《物联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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